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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与观点

著作权法修改 明年6月1日起施行

2020-11-26 10:58:50

11月11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〉的决定》。《决定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。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,完善作品的定义和类型,进一步维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。

著作权维权“得不偿失”,是当前著作权保护的一大难点。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规定了一系列惩罚措施,大幅提高了侵权违法成本。对于故意侵权,情节严重的,可以适用赔偿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。权利人的实际损失、侵权人的违法所得、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,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。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还对“作品”的定义作出了调整,将现行法律中“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”的表述修改为“视听作品”。这意味着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进一步扩大,网络短视频等新类型作品将获得有力的法律保护。

来源:中国出版传媒商报   http://dzzy.cbbr.com.cn/html/2020-11/13/content_55895_12620109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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